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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隆市没禁广告用中文隆市政局:需以国语为主
联邦直辖区安努亚慕沙澄清,吉隆坡并没有禁止所有广告看板使用中文。该广告看板被撤除,只因为广告商早前提呈给国家语文及出版局的设计蓝图,与最终的成品不一样,并非语文问题。
根据《光华日报》指出,安努亚慕沙表示,该广告看板的设计蓝图原本只有国语,可最终贴出来展示的广告却是中文字比马来文字大。由广告商后来也觉得不妥,于是决定自行撤除,并不是吉隆坡市政局所为。
没禁止中文广告
只是要弘扬国语
安努亚慕沙强调,联邦直辖区从来没有禁止广告看板使用中文,而是为了要弘扬国语(mendaulatan Bahasa Kebangsaan),显示国语的重要性,至于其他语言则可以当作辅助。
其他语言可搭配副语文 吉隆坡市政局(DBKL)在今天3.46PM发文告宣布,广告牌的文案必须以马来文为主,并允许搭配其他语言为副语文(Bahasa Iringan)。Papan iklan mesti menggunakan BAHASA KEBANGSAAN sbg Bahasa Utama.Bahasa lain boleh digunakan,tetapi hendaklah lebih kecil dari tulisan dlm Bahasa Kebangsaan.Tatabahasa hendaklah spt di luluskan DBP.PBT meluluskan permit tempat mengikut syarat syarat tertentu..— Annuar Musa (@AnnuarMusa) September 6, 2020
广告
文告阐明,DBKL共有6种广告执照种类,提供民众申请,其中一个就是户外广告执照。有关执照是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4年道路、渠道和建筑物法令》、《1982年(吉隆坡)广告条规》以及《1990年(吉隆坡选举广告)地方政府条规》拟定,一旦违反,可被罚款罚款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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