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前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和何俊仁等7人因在前年中参加“反送中”运动集会,违反《公安条例》,今日被法院裁定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7名被告背叛罪名成立
黎智英押至4月16日宣判
7名受审的被告为黎智英、李卓人(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前社民连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及李柱铭,被控各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综合外媒报道,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早裁决,7名不认罪的被告于2019年8月18日罪名成立,且集结未经批准。法官后批准7名被告中的5人继续保释,以准备求情陈词,黎智英及梁国雄还押,案件押至4月16日宣判。

李柱铭(左)首次被定罪。
庭内被告表现平静
庭外反对声浪连连
7名被告被裁决罪名成立后表现平静,庭外抗议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则高呼:“加油呀!”、“撑住呀!”。由于7人在休庭期间均获准保释,故各人均走出犯人栏,分别与多名律师研读判辞及与他人倾谈。
同案另外2名被告,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早前已各自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法庭稍后会听取他们对判罪的求情,然后再对9人作出判刑裁决。

香港民主派人士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外集会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