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想来马工作却被骗去卖淫! 柔佛警方救出13名外籍女子
柔佛警方成功捣破名为“Gang Bala”的卖淫集团,成功解救13名被迫卖淫的外籍女子。警方谴责该集团行径恶劣,他们不只拐卖受害女郎,还逼迫她们一天进行30次以上的性交易,而且她们分文未得。
警捣破卖淫集团
解救13名外国女郎
柔佛总警长古玛透露,警方在4月21日至5月1日期间,在柔佛古来地区进行突击行动时,捣破上述不法集团,并逮捕8名嫌犯,包括4名本地人和4名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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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揭露犯罪团伙手段
以工作之名骗受害者来马
古玛披露,13名受害者皆是年龄介于22岁至49岁的外国女子,她们都是被工作中介骗出国,最后落入卖淫集团,沦为性工作者。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该犯罪团伙自去年11月以来开始活跃,并以求职中介之名行骗,以提供厂工和帮佣的工作为由,将受害者骗到我国。
“中介会帮受害者处理入境大马的机票和旅游通行证。如果受害者的申请被驳回,他们就会被带到邻国,再通过‘未知路线’入境。”
他说,所有受害者被骗到大马后,黑心中介会以每位RM7,000至RM10,000的价格,将受害者卖给犯罪团伙。
古玛续说,当受害者抵达大马后,受害者就会收到一笔“表演费”(show money),随后再被送往“中转站”(rumah transit)。
“受害人抵达‘中转站’时,其护照和手机就会被犯罪团伙没收。他们告诉受害者,这里没有工厂员工或帮佣的工作。”
“犯罪团伙告诉她们,这里只有妓女的工作,如果受害者拒绝,就必须支付他们来马的费用,即RM11,000。”
受害者每日被迫卖淫35次
“消费者多为外籍男子”
古玛揭露,受害者每天被迫进行30至35次性交易,每次费用为RM100至RM200之间,若过夜则是RM300。
“大部分消费者为外籍男子。”
受害女郎分文未得
他透露,该犯罪团伙起初承诺,每个月将支付受害者RM2,300,但后者却从未收到任何款项。
他补充,这起案件是由北新山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的警员,在古来一租屋处捣破的。
“警员还在突击行动中起获24本外国护照、13部手机、41个避孕套、4把钥匙、4张门禁卡、RM8,730现金、1本笔记本电脑和1辆宝腾Exora轿车。”

古玛续指,根据初步调查,所有受害者都是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我国,而获救的受害者目前已被安置在临时避难所。
警方是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及《1959/63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调查此案。
古玛今天在柔佛新山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揭开这起骇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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