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云顶旅巴翻覆夺2命 | 无照驾驶司机否认有罪 案件择定8月7日过堂
云顶下山路段上个月杪发生夺命车祸,导致2命中国云南旅客丧命,而无照驾驶旅游巴士的司机今天被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并被允许以RM8,000保外候审。
无照司机被控2罪
来自巴生的32岁司机阿南古玛,今天早上在劳勿推事庭被控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下的2项罪名。
罪名1: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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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6月29日10:20AM,在云顶第16.5公里下山路段,驾驶车牌号为WSJ2209的旅游巴士。
由于被告危险驾驶,导致中国籍旅客张平(28岁,译音)和王树红(48岁,译音)死亡。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10年,和罚款不少于RM20,000及不超过RM50,000。
若重犯,被告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少过RM50,000和不超过RM100,000。
罪名2: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26(1)条文,无合法驾照驾驶。
控状提及,被告在与上述同样的时间和地点,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旅游巴士。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少过RM300和不超过RM2,000,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月薪不高 要照顾母亲
被告要求减少保释金
本案由莫哈末占哈里副检察司负责,而被告并未聘请代表律师。
由于被告不认罪,莫哈末占哈里起初建议以RM12,000让被告保外候审,但被告以他的月薪仅介于RM1,000至RM1,500之间,且有一名行动不便的母亲需要赡养,要求减少保释金。
最终,推事庭法官茜蒂艾莎让被告以RM8,000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于8月7日在文冬推事庭过堂。
【新闻背景】
云顶下山路段发生夺命车祸
陆兆福揭司机无照驾驶
云顶下山路段上周六(6月29日)发生夺命车祸,2名中国云南旅客因此魂断公路。
交通部长陆兆福周一(7月1日)召开记者会时揭露,涉事司机不仅没有驾照,就连旅巴准证也已过期,相关旅巴更已超过车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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