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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敦达因已故决定撤控 地庭法官批准控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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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离世,控方决定向法庭申请撤控,请求法庭判敦达因“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惟吉隆坡地庭法官最终宣布,敦达因无罪释放。
 
基于敦达因已故
控方决定终止诉讼

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早向吉隆坡地庭法官表示,控方在敦达因去世后,没有继续诉讼的打算。
 
“我们(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不打算继续对已故的敦达因提起诉讼,因为被告已经死亡。”
 
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阐明,在任何还未经法官宣判结果的刑事案件审讯中,控方可告知法官,有关总检察长不继续提控被告的决定。
 
法官宣判敦达因无罪释放
“愿被告被归为正义之人”

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在听完控方陈述后,作出无罪释放的裁决。
 
“法庭在此下令,释放已故的敦达因。法院向死者家属表示哀悼,愿他被归为正义之人。”
 
同时,法官也下令将敦达因此前缴交的保释金归还。
 
反对撤销敦达因诉讼
律师:当事人生前希望诉讼继续

然而,敦达因的辩护律师古迪亚尔(Gudial Singh Nijar)却反对这项裁决,并指达因生前卧病在床时,是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以经过法庭的审讯,洗脱罪名。
 
“我的当事人生前曾指示我,让审讯继续进行。”
 
他披露,敦达因在去世前,强烈希望针对他的案件,能够尽快完成审理。
 
曾透露丈夫不希望撤控
敦达因妻:无需终止诉讼

其实,在控方作出撤控申请之前,敦达因的妻子杜潘纳伊玛(Toh Puan Nai’mah Abdul Khalid)昨天(11月19日)透过文告表示,希望法庭继续审理敦达因未申报财产的诉讼,以为其丈夫伸张正义。
 
“丈夫的愿望是,无论发生什么事,审判都要继续在法庭进行,直到结案。”
 
“换言之,总检察长或反贪会首席专员,无需重新审视、终止或撤销达因的诉讼。”

杜潘纳伊玛表示,她已指示其代表律师致函总检察长,同时也会向吉隆坡地庭表达立场,即案件必须在11月20日继续审理。
 
未遵照指示申报财产
敦达因被控但不认罪

敦达因于上周三(11月13日)在吉隆坡阿松大医院离世,享年86岁。
 
今年1月29日,敦达因因蓄意不遵守反贪会通知书条款,向反贪会申报名下所有资产而被控,惟敦达因否认有罪。
 
根据控方的一份附录,敦达因被控没申报的资产包括基金户头、7辆豪华轿车、38家公司、19块公司地皮及6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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