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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敦达因否认蓄意拒绝申报财产罪 案件择定322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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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财长敦达因今天早上在家人的陪同下,坐着轮椅抵达吉隆坡法庭,但他在听取控状后否认“蓄意拒绝申报资产”的罪名。
 
达因坐轮椅出庭面控
听取控状后否认有罪

达因今天8.40AM身穿黑色大衣,在妻子杜潘奈依玛和家人的陪同下,坐着轮椅现身吉隆坡法庭大厦。尽管身体虚弱,但他不忘跟在场的媒体记者打招呼。
 
根据控状,达因于2023年12月13日,在布城的反贪会总部,蓄意不准守反贪会官员于2023年11月14日,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 (1) (a) 条文交给他的通知书条款,未提供申报名下所有资产的一份宣誓声明书。
 
控方将达因没有按照通知书的条款,向反贪会申报名下的资产,列入控状内的附录。

根据控状的附录,达因被控没有如实申报名下的资产,包括两个投资基金账户、7辆豪华轿车、38家持股的公司、19块公司地皮以及6所房产。
 
因此,达因被控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和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不过,达因在听取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的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面前,表示明白控罪,但要求审讯,否认有罪。

法官准许以28万令吉
外加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原本要求法官把保释金设在25万到50万令吉之间,再加一名担保人,也要求敦达因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同时,每个月到反贪会总部报到。
 
但是,达因的律师普拉维兰(M Puravalen)则以当事人患有多种的健康问题为由,向法官求情。

法官阿祖拉最终准许以28万令吉的保释金,另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是,并没有要求达因交出护照和定期向反贪会报到。同时,法庭也择订案件在3月22日过堂。

达因家族质疑调查动机
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

事缘,反贪会早前基于潘多拉文件的内容,调查敦达因家族,而其妻子及2名儿子也被列入调查名单中。
 
反贪会在去年12月18日,查封达因家族所持有的Ilham大厦,以进一步调查。同时,多次要求敦达因一家,提供其家族名下的所有资产。
 
不过,敦达因一家却以质疑反贪会调查动机为由,拒绝配合申报资产,并在1月16日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
 
被控拒申报资产
达因妻否认有罪

此外,达因的妻子杜潘纳伊玛及两名儿子,在1月10日被传召到布城反贪会总部录供。
 
奈依玛更因未遵循反贪会的指示申报其名下资产,在1月23日被控上地庭,惟她否认有罪。
 
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终允许奈依玛以25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亦需上缴护照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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