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跟随玻州规定招牌须附爪夷文? 吉打行政议员:正计划中
玻璃市去年2月落实,所有商业招牌及大型广告牌皆必须附上爪夷文的政策,而同样是由伊党领导的吉打,目前也正在计划要跟上玻州的脚步。
吉拟效仿玻州爪夷文政策 规定招牌广告牌附爪夷文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吉打房屋、地方政府、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曼苏(Mansor Zakaria)今天在接受电访时表示,吉州政府已经在计划推行上述政策,以让爪夷文成为继罗马字母(Rumi)之后的第二种文字。曼苏表示,其他语言也可作为广告牌上的第三种文字,惟禁止使用令人感到刺眼的女性图像。
“根据提案,我们将严禁广告牌使用煽动性内容、种族歧视内容以及展示危险武器的图像或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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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州政府建议地方当局(PBT)管辖下的场所,所置放的广告牌和广告内容应强制执行以上的规定。
曼苏补充,此项措施是州政府为了遵循鼓励使用爪夷文的州法规,推广爪夷文的替代方案之一。
“我们已经有一项鼓励使用爪夷文的条例。
“这意味着鼓励所有广告牌使用爪夷文作为第二文字。”
【新闻背景】
玻州去年2月起实施 规定招牌须有爪夷文
玻州政府去年1月宣布,州内新申请或新安装的商店新招牌及大型广告牌必须附爪夷文,该指南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玻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阿斯鲁英然( Asrul Aimran Abd Jalil)表示,凡是向加央市议会申请商业执照的业主,包括售卖猪肉、酒精等非清真商品的新商店,其商店的新商业招牌都需附上爪夷字。
不过,阿斯鲁英然解释,原有的旧招牌可继续使用,惟业主更换新的招牌时,就必须附上爪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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