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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慕尤丁身负3洗黑钱4滥权罪
上诉庭推翻高庭去年宣判,前首相慕尤丁在选择性招标计划(Jana Wibawa)4项滥权撤诉的裁决,并指示地庭重新审理此案。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慕尤丁控状并无缺陷”
以法官哈达丽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为,吉隆坡高庭在去年8月15日针对慕尤丁滥权控状含糊和有缺陷是无效的。
“上诉人(控方)提出的指控不存在缺陷问题,我们接受他们(控方)的意见。我们认为,这4项指控是明确,且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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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哈达丽亚指出,尽管反贪会法令第3(c)条文中没提及社团,但土团党仍属于政党社团,因此择定案件于下月4日过堂。
“因此,控方没有必要阐明犯罪方式,或进一步说明犯罪是如何进行。有鉴于此,我们接受这项上诉,搁置高庭的裁决。这个案件将移交吉隆坡地庭跟进。”
失望上诉庭裁决
律师: 考虑提出上诉
针对慕尤丁4项滥权罪控被驳回,慕尤丁代表律师郑宝德向媒体表示,他们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失望,并会认真考虑,将裁决带上联邦法院上诉。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慕尤丁身负3洗黑钱4滥权罪
也是国盟主席的慕尤丁,是在去年3月10日被控4项贪污滥权和2项洗钱罪,接着在3月13日再被加控一项洗钱罪。
在4项贪污权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身份和土团党主席身份,收取3家公司和一个人共2亿3250万令吉贿款。
不过,慕尤丁去年4月入禀法庭,申请撤销4项滥权罪控。同年8月15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尔在作出裁决时指出,慕尤丁的罪控含糊,存在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详细的犯罪过程,因此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这也意味着慕尤丁目前身负3项洗黑钱控状,以及4项滥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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