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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职责是助民不是检讨衣着” 慕沙哈山:民众若遇此情况可举报
一名女子因穿短裤被禁入警局一事引起外界关注。前总警长慕沙哈山针对此事强调,警方无权因为民众的衣着打扮,而禁止对方进入警局报案,否则将属触动纪律,可被当局采取对付行动。
慕沙哈山:警方职责是协助民众
“阻止报案行为乃属触动纪律”
慕沙哈山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表示,警方的职责是协助民众,因此不该因为报案者的衣着问题而将对方拒于门外。
“如果是紧急情况,她(报案者)穿什么并不重要。她是受害者,所以警方必须允许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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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哈山强调,警员禁止民众报案的行为,属触犯纪律,随时可被采取对付行动。
“有关人士也可以向诚信和标准合规部门举报,以便对这些官员采取行动。”
他也认为,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应该向所有警局发出指示,下令所有官员不可因为民众的穿着而禁止对方报案。
称民众衣着没限制
“政府部门应优先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女性行动协会(AWAM)的高级项目经理Lilian Kok提醒,时任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曾在2015年表示,政府并没有为到政府部门柜台办理公务的民众制定“客户衣着指南”。
她认为,当局有必要通过简报或通告的方式,再次提醒所有公务员厘清有关观念。
“政府部门和机构应该优先提供优质服务,而不是把专注力放在检讨公众的衣着。”
她补充,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或在任何涉及生死攸关的情况下,都不在道德监管(Moral Policing)的范围内。
“请记住,衣着指南只是一个引导方针,并不是法律。因此不能仅凭着装问题,就能够拒绝为民服务。”
女子穿短裤遭禁入警局
警方:进警局衣着须得体
事缘,1名化名为凯伦的女子申诉,自己因发生车祸而到警局报案,却被拒于门外。而当时警方给出的理由竟是因为她身穿短裤。
在事件发酵后,加影警方昨晚也发文告还原事情经过。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益强调,警局属于政府机构,所有民众前来报案必须衣着得体,同时澄清有关网络流传,女子在更换了合适的裤子后仍被拒之门外的传闻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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