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政府同意修改《煽动法令》不废除 人权组织高喊“希盟违背竞选承诺”
针对政府宣布仅修改、不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一事,人权组织纷纷抨击,这项决定不仅让人难以接受,更是国家退步的表现。
“煽动”定义不明确被滥用
律师促废除《煽动法令》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捍卫自由律师团(LFL)顾问苏仁德兰(N Surendran)直言,唯有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才能挽救这项引人诟病的法案。
“由于该法案对‘煽动’的定义不明确,导致《煽动法》因被滥用于政治目的和打压(政敌),而臭名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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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是向前迈出的唯一一步。
批希盟违背竞选承诺
“不该用法律打压言论”
另外,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总监卡特琳娜(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表示,不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的决定“让人相当失望”,同时也违背希盟政府的承诺。
“这些年来有个明显的模式表明,该法案(《1948年煽动法令》)是如何被作为影响言论自由的武器,包括对实际指控‘展开调查’。”
她指出,具有改革意识的政府应该意识到,用法律来打压对政治的表达,是多么的压抑,因此她敦促政府,履行废除该法案的承诺。
指《煽动法令》缺乏公平性
“说实话也可能被定罪”
此外,人权律师邱进福(Andrew Khoo)认为,刑事法典(Kanun Keseksaan)中已有足够的条文来保护王室,而《1948年煽动法令》修正案也与刑事法典里的条文重叠。
“这项法案(《1948年煽动法令》)是不公平的,即使你没有侮辱或煽动的意图,即使你说的是实话,你也可能根据这项法案被定罪。”
“多少的修正案都无助于解决这项压迫性的法案。”
《国家和谐法》取代《煽动法》
能改善种族间关系?
另一方面,人民之声(SUARAM)执行董事斯文(Sevan Doraisamy)建议,以《国家和谐法案》取代《1948年煽动法令》,来改善种族和宗教之间的关系。
“通过该法案设立的民族和谐与和解委员会,能够在宗教和种族之间的理解中发挥重要角色,特别是在这个长期缺乏对话机制的情况下。”
去年7月,时任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Karen Cheah)提出3项法案,即《种族及宗教仇恨犯罪法案》、《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及《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
她认为,上述法案能取代《1948年煽动法令》,并在维护言论自由和公共安全之间取得平衡。
消息来源:《自由今日大马》
【背景】
内阁同意修改《煽动法令》
赛夫丁解释其中缘由
内政部长赛夫丁上个月披露,内阁批准启动修改《1948年煽动法令》的程序,以帮助政府遏止人民玩弄3R(种族、宗教和王室)课题。
不过,赛夫丁强调,修改《1948年煽动法令》并非是要让该法令变得更加严格,而是要确保如何利用该法案来处理3R课题。
他解释,政府只修改《1948年煽动法令》,而不是直接废除,是因为马来统治者曾质问他,为何政府放任民众攻击王室。
“他们(统治者们)问,‘我们的国家没有法律吗?10至15年前,不会有人公开批评王室,但现在每天都在发生,我们难道没有法律吗?’。”
赛夫丁也强调,政府坚持不以《1948年煽动法令》用于政治目的,仅用于阻止涉及3R方面的挑衅言行。
希盟曾承诺废除煽动法
执政后却屡次违背诺言?
希盟曾在2018年和2022年的竞选宣言中,承诺要重新检讨和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这项恶法。
然而,自团结政府执政后,就发生过2起政治人物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的案例。
案例1:
吉打大臣沙努西去年7月,因疑似揶揄雪州苏丹沙拉弗丁陛下,委任阿米鲁丁任雪州大臣是“眼光不佳”,而在《煽动法令》下被控2条罪名。
案例2:
去年11月,土团党宣传主任拉扎里在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失信洗钱案罪成时,指整个政府机关,包括反贪会,都被如今的政府控制,而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
尽管希盟曾两度承诺要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但却在两度执政时,都让警方援引该法案展开调查,导致不少人认为希盟政府违背承诺,并对其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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