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邦莫达夫妇受贿案 | 上诉庭推翻无罪释放判决 邦莫达:已准备好出庭自辩
沙巴国阵主席邦莫达及妻子芝芝依洁蒂,所涉及的280万令吉贪污案,再出现反转。上诉庭批准控方上诉申请,推翻高庭此前“无罪释放”裁决,裁定邦莫达夫妇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以案件未进入自辩阶段为由
上诉庭恢复吉隆坡地庭裁决
上诉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代表宣读裁决时指出,由于此案未进入自辩阶段,高庭法官并没有足够证据,对两名被告提出的检讨裁决申请,作出裁决。
因此,上诉庭谕令案件立即回到地庭审讯,进入抗辩程序,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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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表罪成立裁决将干扰公平审讯,以致法庭必须同意展延审讯,以便一方可以上诉(表罪成立)裁决。”
“这会干扰审讯进度,浪费宝贵的司法时间以及公帑,必须加以制止。”
这也意味着,65岁的邦莫达及46岁的芝芝依洁蒂(Zizie Izette)必须出庭自辩。
上诉庭裁决出炉
邦莫达同意出庭自辩
今早身穿深蓝色西装的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在判决出炉前神色轻松,面对媒体也有说有笑。


在上诉庭裁决出炉后,邦莫达受访时,也冷静回应说,自己已经准备好出庭自辩。
“法官谕令(出庭自辩),必须接受。上苍保佑,没有问题。”
高庭驳回地庭裁决宣判无罪
控方提出上诉
地庭是在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达夫妻3项收贿与串谋控状“表罪成立”及必须出庭自辩,随后他们向高庭申请检讨及撤销地庭的判决。
而高庭在去年9月7日,批准邦莫达和其妻子的检讨申请,推翻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谕令他们出庭自辩的裁决,并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在去年9月18日提出上诉。
【案件背景】
邦莫达通过妻子名义收贿
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
作为时任FELCRA 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在2015年6月12日和19日,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的名义,以不同基金会账号收取高达280万贿金,以让时任第二财长批准FELCRA投资的1亿5,000万令吉基金产品报酬。
邦莫达3项控状:
第一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妻子名义,在位于美拉蒂花园(Taman Melawati)的大众银行分行,接受大众信托基金投资代理马迪(Madhi Abdul Hamid)的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第二项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芝芝依芝蒂名义注册的大众伊斯兰财富成长信基金(PITGF),收取26万2,500令吉的贿金。
第三项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妻子名义,运用益德系列基金(PITSEQ)账号收取信托基金诺哈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收受33万7,500令吉的现金贿赂。
而邦莫达的妻子芝芝依芝蒂,则被指串谋受贿,在同一地点、日期和时间教唆其丈夫的3项控状。
两人皆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最低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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