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传闻甚嚣尘上,我国有无可能在提呈财政预算案前解散国会?对此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指出,若国会在《2023年财政预算案》通过前解散,新政府上任必须重新提呈一读,一切需从头来过。

新政府可用会旧财案
“若太早选举则需从新提呈”

阿兹哈今天于国会大厦召开媒体交流会后,向在场记者如是指出。

2023年财案将于10月5日提呈下议院一读,两天后10月7日提呈二读,之后进行辩论寻求下议院的通过。

他补充,如果在此之前解散国会,选举后的新政府可以提呈全新的财案。若由另一政党执政,也可以沿用前政府的财案。

“但前提是,只要选举在2023年财案通过前举行,这意味着新政府必须重新提呈财案一读。这是因为财案并不会受到政府(轮替)的约束。”

对于记者询问国会何时将解散,阿兹哈拒绝回应,只表示那是首相的权限,而他没有涉及其中的过程。

“国会可在任何时候解散,首相有权向国家元首寻求解散国会,而元首也有裁量权否决相关要求。”

莱士雅丁建议仿效英国
大马或实行“定期国会”

尽管阿兹哈表明,首相可以决定何时解散国会,然而针对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建议我国应该实行“定期国会”(Fixed-term Parliament),阿兹哈对此深表赞同。

“定期国会”为英国于2011年所立下的法令。按照传统,首相拥有解散国会的最大权力。然而在《定期国会法》下,国会任期明确划定为每届5年,下届大选固定在上一届大选后第5年的5月首周的周四举行。

换句话说,首相已无发动闪电大选的权力。惟有获得下议院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或者在国会通过对首相不信任动议后14天,却没有任何议员可以获得多数支持成为首相的情况下,才能提前大选。

节省开销、培训省时
阿兹哈:定期国会比较好!

同为前选委会主席的阿兹哈指出,“定期国会”可以让选委会提早做好准备,事先安排好投票中心,并大幅节省选举开销。

他以金马仑国席补选为例,当时选委会租用某礼堂作为投票中心,但该礼堂已被租给民众举行婚宴,导致选委会必须赔偿被迫展延婚宴的租客。

“闪电大选的费用也比较高。租设备、印选票和T恤等费用也会增加。毕竟选举须在解散国会后的60天内举行,选委会因此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阿兹哈也指出,工作人员培训也是一大难题,因为一些工作人员可能因为突然举行闪电大选而无暇分身,导致选委会只能临时寻找4万人填补空缺。

“我们预计培训9万名工作人员,如果太早培训后并没有选举,时间久了,工作人员又忘记了工作内容,之后我们又得重新培训。”

“我觉得还是定期国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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