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伊党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淡提议政府,禁止媒体引用匿名消息来源撰写新闻,以避免作出错误报道,惟通讯部长法米指出,媒体在履行各自职责时享有一定的权利。

“若消息属实,为何不直接引述名字?”
沙希淡今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时指出,有些记者在没有确认消息来源属实时,就引用匿名消息来源的陈述发布报道。

对此,他建议通讯部长法米,应下禁令禁止媒体引述匿名消息来源撰写新闻,以避免媒体错误报道。

“有时候,部长向媒体提供消息,即便消息是真的,但他还是要求媒体不要引述他,只写消息来源。

“既然消息属实,为何不要直接引述名字呢?”

媒体有权保密消息来源
法米并不认同沙希淡的观点和建议。他表示,媒体工作者有权进行他们的职责,同时也必须要确保他们的消息来源安全,只要确保引述消息是正确的,就不构成诽谤。

“我们理解媒体绝对有权保密消息来源,并且保证消息来源的安全,但这需与诽谤问题相平衡。”

法米促请媒体业者,必须负责任且秉持职业道德发布新闻报道。

保护匿名消息来源
记者需自律处理

而行动党万宜区国会议员谢瑞詹较后,也在推特上发表看法。他认为,政府必须保护匿名的消息来源,任何有关新闻道德的问题,则需由记者以自律的方式处理。

“切记,引述‘消息人士’并不是不道德的,如果有必要,有关当局可透过诽谤法令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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