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颁布宪报,禁止任何印有LGBTQ字眼的商品,包括瑞士钟表制造商斯沃琪(Swatch)的“性少数”(LGBTQ+)手表系列。

禁任何印有LGBTQ字眼商品
罪成可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

内政部今日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大马禁止以任何形式印有LGBTQ(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群体)字眼的商品。

“这包括斯沃琪(Swatch)手表的任何相关出版物(收藏品、盒子、包装纸、配件及其他相关物品)。”

内政部披露,根据《1984年印刷机和出版法令》(2012年修订)第7条文,任何涉及印刷、进口、复制、出版、销售、生产、流通、发行或拥有LGBTQ运动出版物,在大马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而在同一条法令的第8(2)条文也阐明,任何人以印刷、进口、生产、复制、发行、流通、邀约出售或出于任何目的,而拥有LGBTQ商品都构成犯罪。

一旦罪成,可面临不超过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RM20,000,或两者兼施。

致力防止LGBTQ运动正常化
内政部:这在大马无法被接受

内政部强调,任何有损道德、公共利益的口号和宣言,在我国都是被禁止的。

该部提及,上述宣言在被发表后,将会带来有害的结果,同时促使LGBTQ运动被正常化。

“这在马来西亚是无法被接受的。”

内政部通过监督和控制行动
打击与LGBTQ有关的出版物

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承诺,内政部强调,该部将通过监督和控制行动来维护公共秩序,打击任何与LGBTQ有关的元素、概念和相关运动。

“LGBTQ运动与大马社会文化是矛盾的。对此,内政部将持续依据《2012年印刷及出版修正法令》执行任务。”



手表印有LGBTQ字眼被充公
Swatch入禀高庭寻求索回

内政部官员于5月13日至15日期间,突击国内多家斯沃琪手表分店。由于旗下“骄傲系列”的手表,印有LGBTQ字眼,所以当时共充公了172只手表。


当时,内政部官员指出,充公有关手表并非因为“彩虹颜色”,而是因为该表印有“LGBTQ”字眼。

针对此事,瑞士钟表制造上Swatch于7月17日入禀高庭,寻求索回这172只手表,并要求内政部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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